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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3万多的假名牌货以1109万元真品价格起诉

浏览量:699 | 时间:2021-04-22 14:51:17


  昨日,锦江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鉴于双方对犯罪金额争议较大,暂时休庭,将择日宣判。3月26日,省高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为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锦江法院即是全省首批试点的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的基层法院。昨日开庭审理的这起案件,也是全省法院适用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审理的第一案。

  对于价格,李斌认为不应该按照真货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李斌的辩护人、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瞿敏指出,检方指控李斌销售涉案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价格为人民币1109万余元,是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确定,计算依据是奢侈品的市场中间价格,与李斌实际售假的数额相差悬殊,法院不应采信。

  内江25岁男子李斌(化名)为赚些钱,花了3万多从荷花池等批发市场购买了大量假冒的Dior、Cartier等品牌箱包以及假冒的欧米茄浪琴等名牌名表。李斌回忆到,他就销售了半个月,才卖了1000多元。去年8月5日,被警方逮个正着。现场挡获了李斌商店所销售的假冒Cartier、Prada、Dior等名牌箱包36个,以及假冒浪琴、江诗丹顿、欧米茄等名表122块。经鉴定,现场所查获的32个箱包和95块手表均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经锦江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价格为人民币1109万余元。检方指出,由于李斌准备销售的这批假货没有标注价格,也无法查明实际的销售,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该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也就是按照线万余元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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