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仿冒商品大致分为两种,一是假冒,在未经商标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冒用知名品牌商标。如CD眼镜、欧米茄手表等;二是商标近似,如“登禧露”皮具仿冒世界知名品牌“登喜路”。酒店商场出售的“名牌”价格低。一家三星级宾馆内的欧港名店,一件涉嫌仿冒“雅格斯丹”的T恤“雅格斯帝”,价格仅639元,而“雅格斯丹”T恤价格在2000元/件左右。一款涉嫌仿欧米茄的情侣手表,标价为1350元,而正品一块表的价格万元以上。 法律工作者指出,酒店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要看其租出场地时与商户所签的合同。如果商家售卖假冒商品的行为违反合同规定,酒店不存在法律责任,没有连带责任。 记者了解到,为了不使星级宾馆成为假名牌“避风港”,重庆工商部门准备在星级宾馆推行“商标备案制度”,要求宾馆对附属商场所卖名牌的进货渠道证明和进口商品报关手续等备案,加强管理,防止其逃避责任。这一制度已经在重庆一些大型商场试行,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不少消费者认为,消费者之所以愿意到星级宾馆内购买名牌,就是相信酒店的信誉,认为“星级宾馆那么高档的地方不可能卖假货”,结果不良商贩利用了这一心理。星级酒店经营者表示,酒店内的商铺与宾馆只是“租户”与“房东”的关系——宾馆租场地给商家,别人卖什么宾馆没有权力去查。重庆一家四星级宾馆高层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宾馆将场地租给商户时签了合同,双方是明确的“租赁”关系,所以商户的行为与宾馆无关。 服务、信誉达到星级水平的宾馆,怎么对眼前的商铺卖假名牌视而不见?一些业内人士指出,实际上是大家各取所需。宾馆内的卖场和商铺承包、租赁出去,宾馆只管收租金;卖假者看中了星级宾馆的信誉和口碑,拉大旗谋虎皮,欺骗顾客。 工商人员发现,一些宾馆卖场的营业员不知道自己卖的是什么“名牌”,只知道价格,因为这些商品大多只有英文标识,没有中文标识。 2007年5月底,重庆市工商局对江北、渝北两区的四家星级酒店附设商场执法检查,共查扣涉嫌仿冒名牌服装、皮具等637件。 由于这些卖场大多不能提供相关进货渠道证明和进口商品报关手续,执法人员以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暂扣相关商品暂扣,包括服装、皮具、手表、眼镜等。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认准商标、产地,不要贪图便宜。 法律界人士指出,清除“卖假”死角必须破除保护主义,不能让星级宾馆成为执法的“禁区”,打击制假、贩假、卖假不仅涉及工商部门,需要多个部门联合才能取得真正的效果。(黄豁) 重庆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齐琦指出,工商部门的这次大规模行动表明,无论是什么场所,都不是法律的“特区”,只要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都要受到处罚。对于星级宾馆是否会受连带处罚的问题,齐琦表示,关键是看最后调查的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星级宾馆纵容其附属的卖场卖假名牌,或者与售假者有利益关系,将依法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