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随着电子烟行业进入法制化监管时代,拥有自主设计、生产能力的电子烟企业都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面对侵权行为,可通过各种法律途径,打击行业乱象,推动电子烟行业向更健康、有序的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波尔R4雾化杆”产品外形酷似悦刻“幻影”雾化杆,仅在指示灯形状上和雾化杆底部弧度等细节处上有微小区别,不仔细观察,很难看出两者的差别。而悦刻早在2020年7月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悦刻“幻影”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3月授予专利并颁发证书,该专利真实有效并受法律保护。 根据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据企查查,波尔品牌母公司深圳市传奇数码公司成立于2005年,长期从事通信设备研发等业务,其2021年3月变更增加了电子烟研发、销售等业务。 除了打击专利侵权,近期悦刻还通过投诉、诉讼等方式,劳力士水鬼N厂,对多个售卖侵权周边的厂商进行打击。某些厂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生产、销售带有“悦刻”、“RELX”商标的雾化杆保护套等产品,侵犯了悦刻的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悦刻针对周边商标侵权案件,累计在各地法院发起188起民事诉讼,高仿表,其中13起已立案。 行政裁决书显示,精仿手表。悦刻方面认为,“波尔R4雾化杆”产品与涉案专利产品悦刻“幻影”雾化杆属于同一种商品,并且外观设计与悦刻幻影专利设计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从RELX悦刻(雾芯科技)方面获悉,21年12月份悦刻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行政投诉,投诉内容为深圳市传奇数码有限公司旗下产品“波尔R4雾化杆”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经该局审查,认定波尔侵犯了悦刻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并责令波尔停止制造、许诺销售和销售该侵权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