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先生诉称:从被告处购买的欧米茄手表在三包期内两次出现故障,被告均已维修。被告承诺如手表在保修期内再发生故障,则要更换手表机芯,并签订协议。后来,手表在保修期内又发生故障,但被告却没有按约更换手表机芯,精仿手表。导致手表现在无法正常使用。 【金陵晚报报道】张先生在某外汇商品供应营业部购买了一块“欧米茄”手表,价值1.9万元。原本期望享受名表带来的荣耀,岂料这块世界名表接连出现故障,令张先生十分烦恼。前不久,他将商家告上鼓楼法院,请求被告退还全部购表款或更换机芯。 被告某外汇商品营业部辩称:以前原告说手表有问题,送到上海去检修,维修人员说是使用不当造成,给表清洗上油修好了。真金真钻手表并订立协议,约定如果保修期内有质量问题按“欧米茄公司规定”更换机芯;如果不是质量问题,就不负责更换机芯。这次出现问题,维修人员经检查认为不是质量问题,还是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具备更换机芯的条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的辩解不能成立。首先协议并没有明确“欧米茄公司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属于约定不明,应当作出有利于原告的解释。故对被告的辩解,本院不予采纳。法院依照查明的事实,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判决被告给原告的“欧米茄”手表更换机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复刻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