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南靖县李先生致电漳州12315指挥中心,称去年10月份,他将价值1200元的手表送漳州台商投资区某购物中心进行付费维修,时过半年,商家未予修复处理。 台投区工商局工作人员介入调查。经了解,商家将手表邮寄厂家维修时,要求厂家修复后,按照消费者提供的地址直接回寄给李先生。当时,精仿手表。商家查询快递时,确实显示接收方已签收,而电话联系李先生时,真金真钻手表。其手机号码已停机,故无法与李先生进行确认。 对此说法,李先生不予认可,称并未收到手表。因商家无法举证已将修复的手表送达李先生,故12315工作人员认为商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经调解,商家给付李先生一块价值2100元的全新“保时捷”手表,李先生支付750元的差价。(蒋翠凤) |